王鼎(兵部尚书)的个人简介
王鼎(?――1650),字定安,今湖北省罗田县大河岸曹家冲人,明末清初时期,兵部尚书、凤阳义军总督,是近代著名的抗清义军首领。明朝天启七年(公元1627年)考取举人,曾先后担任过大冶县教谕、河南淆川县知县、河南省按察司佥事及监军道等职,因其廉洁奉公,身边只有一筐衣物,故有“王一筐”之称。
基本内容
人物生平
顺治二年(1645),清政府颁布了“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剃头令”,实行野蛮的民族统治,进一步激发了汉族人民的强烈不满和反抗。明朝时湖北蕲黄一带为防御农民起义军,曾依山建筑的四十八处寨城,这时也转为抗清复明斗争营垒。当清兵攻下河南,开封守将弃城而走,王鼎便回到罗田,因他刚强正直、文武双全,被推为四十八寨盟主,并联合安徽二十四寨,合称江淮七十二寨义军,同时与汝汉、德安四百八十九个山寨互通信息,以天堂寨为总寨,扎下抗清大营。王率领各寨义军,奋起与清兵交战。
他兵分三路,一路从庐州直打到六安,攻下霍山,斩杀守城清兵三百八十多人;一路下英山,杀死英山知县史良植,又接连攻下黄梅、广济;一路过河南光山,直抵商城。抗清义军,威震鄂豫皖大别山区。清军十分惊慌,于顺治五年二月,调集大批兵力围剿罗田,妄图一举消灭王领导的各寨义军。王即派兵前往接应山寨与清兵奋战七天七夜,清兵大败而逃。顺治七年正月,王与英山朝阳寨首领联合一起,巧出奇兵袭击六安等地获得胜利。
明永历皇帝得知王鼎抗清功绩,提升他为兵部尚书,总督凤阳义军。清兵总督马国柱派兵进剿,抄了王鼎的家。王决心与清军决一死战,将次子寄居英山,带长子及全家人随义军一起,转战潜山、太湖之间。后王被清军俘获,他拒不投降,同年被清军杀害于南京。《续明史纪事本末》和《清史纪事本末》,都把王鼎之死,写成同文天祥、史可法一样的壮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