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必江的个人简介
韦必江,男,1929年8月,韦必江出生在广东灵山县(今为广西管辖)的一个雇农家庭。从6岁起,他就帮父亲挑柴卖草,下地干活。还给地主放过牛,当过旅社的茶房,生活极端困苦。解放后,这个长年流落街头的少年获得新生。1950年,他当上了公安消防战士,1956年他出席广西、全国的“民警、治保委员功臣模范表彰大会”,被评为广西的一等模范功臣。同年,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他工作的13年中,就有11次被评为功臣、模范、先进工作者、“五好”民警,并曾连续三届被选为柳州市人大代表。1963年3月18日晚,指挥抢救柳江水面起火的油船,当船上的油桶即将爆炸时,仍不顾个人安危,用电筒照路,使全部人员迅速撤离,自己则因油桶爆炸壮烈牺牲。同年,公安部授予他模范公安人员称号。人物事迹
在那个令人难以忘怀的夜晚,天上下着毛毛细雨,柳江河上伸手不见五指。9点多钟的时候,露塘农场停泊在柳州市河南车渡码头的一艘大驳船,因船工用灯不慎失火,船上共重13吨的93桶汽油、炼油和机油,倾刻间燃起了熊熊大火。9点20分,柳州市公安局消防大队鱼峰中队接到报警电话,值班副中队长羊顺生同志立即带领两个小队,乘车奔赴火场。当时正在休班的韦必江副中队长,看到火光冲天,估计情况严重,心里很是不安,便吩咐电话员马上把情况报告大队领导,随即又率领两个小队赶往火场去了。
韦必江同志到达火场后,马上和正在指挥战斗的羊顺生同志取得了联系。了解情况后,立即统一指挥,命令随来的两个小队投入战斗,并亲自和队员把随车带来的140公斤重的泡沫桶搬上了船头,架起泡沫管枪,强力喷压油火。接着,城中中队副中队长刘裕锦等同志也率队赶到,一齐投入战斗。在战斗过程中,面对熊熊烈火,韦必江同志考虑到这时如不采取沉船办法,船上的油料将无法保住,连那两岸的房屋和下游的浮桥、船只,都化为灰烬!于是,他马上向其他指挥员提出建议,大家同意后,便立即组织力量进行,但因水深立不住脚,计划未能实现,于是又继续集中力量进行扑救。
经过一场紧张的战斗以后,大火基本被压下去了。这时,只剩下船尾还有两堆小火。韦必江同志趁此机会,带领20多个队员冲进船仓,奋力抢救油料。在战斗即将取得胜利的关键时刻,有两支泡沫管枪突然发生故障,大队长屠祥云见状,为进一步组织力量扑火船尾的两堆残火,便下令船上队员撤退。但同志们继续抢救,屠大队长眼见火焰逐渐升高,颜色变白,估计有爆炸危险,立即重下撤退命令,要同志们马上下船。韦必江接到命令后,向船上的同志们大声喊道:“马上撤退!”接着亮起手电筒,给同志们照路,指挥大家撤退,最后船上只剩下他和小队长欧肇衫,他坚决让欧肇衫先撤,当欧肇衫从他身旁走过时,他还对欧讲:“下去赶快准备泡沫液!”就在欧肇衫刚刚跑了三、四步远以后,“嘭”的一声巨响,油桶爆炸了!汽油伴着烈火,向韦必江同志迎面扑来!柳江河上,又成了一片火海。
个人荣誉
韦必江牺牲后,在全国公安系统和广西各地特别是柳州市产生了强烈的影响。柳州市党政干部共一千多人,在市工人俱乐部隆重召开追悼大会。市委书记、市长、广西区公安厅政治部、治安处、劳动局等部门的干警排成长龙,冒雨送葬,与会同志无不流泪,沉痛地悼念这位无产阶级伟大战士。其后,各条战线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英雄的活动。国家公安部于1963年8月14日追认韦必江同志为“模范公安人员”和授予鱼峰消防中队“四好消防中队”称号;国家民政部于1964年追认韦必江同志为革命烈士;中共柳州市委于1964年3月17日做出在全市学习韦必江同志和鱼峰消防中队的决定。1964年,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解衡代表公安部到柳州市慰问韦必江烈士的家属并合影留念。1963年3月21日,柳州日报发表社论《学习韦必江同志舍己为公的精神》,同年6月26日,广西日报评论员发表题为《学习韦必江同志高贵的革命品质》的文章。在此前后,广西公安厅厅长钟枫、柳州市委副书记鲍晓农等领导在广西日报上发表文章纪念学习韦必江同志,新华社、广西日报、柳州日报等宣传机构纷纷发表纪念、学习和宣传韦必江同志的文章和文学作品;1963年12月,群众出版社出版《韦必江的一生》一书(王兰升著),并于1978年9月再版;广西和柳州市的文艺团体也把烈士的事迹搬上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