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治之的个人简介
1905年10月15日(农历九月十七日),出生于一个贫农家庭。7岁至8岁在本村读私塾,9岁至13岁读国民小学。14岁进入普宁县立模范高等小学读书。当年五月,参加了本县学生会组织,发动同学上街游行,想响应在全国掀起的"五四"学生爱国运动。并和方思琼(方方)代表本县学生会出席在汕头召开的岭东学生第一次代表大会。会后和全体代表上街游行示威,焚烧日货。1922年2月,受聘于普宁县平民小学任教师。是年暑假应伍的大哥的邀请,去暹罗(泰国),在尖竹汶南华学校任教一年半。人物生平
1924年1月,回国到 潮州韩山师范读书。经常阅读《向导》《中国青年》等革命刊物,坚定了对 马克思主义的信任。暑假回乡,在本村开办了成人夜校,向农民宣传 孙中山先生的三大政策。9月,由 澎湃、 杨石魂介绍,进入 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并加入广东新学生社,开始了革命工作。
1925年2月,受聘任 汕头市立第三小学教员,向在 广州的澎湃同志申请加入共青团,很快便由团广州地委批准为汕头通信团员,成为当时潮汕地区的第一个共青团员。3月,东征军第一次进军潮汕,团广州地委派出一批跨党团员和共青团员,成立共青团汕头地方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团地委书记。同月由团转党,也是跨党团员。党的潮梅特委也在同时成立, 邓颖超同志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
1926年6月,伍奉调进入秘密设立的广州党校学习。讲课的有 瞿秋白、 恽代英、 周恩来、 蔡和森、 邓中夏、 罗绮园、 任卓宣等。
7月26日,伍和共产党员 蔡楚吟在任党和团的地委妇女部长。那时,海陆丰两县人民再党低委的领导和农民自卫军的支持下,贯彻执行孙中山先生的三大政策特别是扶助农工的政策,处于革命的高潮时期,被称为中国的"小莫斯科"。
1927年3月中旬,伍出席了团广东区代表大会,被选为共青团"四大"代表,随同以 陈延年为团长出席党的"五大"的广东区代表团和以沈宝同为团长出席团的"四大"的广东区代表团,于4月18日左右到达 武汉。4月27日,党的"五大"在武汉开幕,伍作为团的代表列席了会议。5月中旬,团的"四大"在 武昌召开,由团中央书记 任弼时主持会议并作团中央工作报告。大会经过讨论,通过了拥护党的"五大"革命纲领和团中央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任弼时为团中央书记。
团的"四大"闭幕后,伍于6月初受命经 上海去 香港筹建团广东临时省委机关。8月,团中央派莫沧白任团广东临时省委书记,决定伍仍回海丰工作。由于反革命政变的影响,海丰当时正处在革命低潮中,白色恐怖严重,团的组织已经停止活动,团地委的干部都已分散隐蔽,蔡楚吟也已离开海丰回澄海娘家。伍回到海丰一个月后,经过团的组织同意,也暂时转移往楚吟的澄海老家隐蔽起来。
1928年初,由于 广州起义失败,环境更加恶化,伍的组织关系中断,并受到国民党的通缉,被迫和蔡楚吟携幼儿伍毅鸿(后在延安该名 蔡诚)转移到暹罗大哥处,在万佛岁和柯叻的华侨学校任教,同时参加了当地的暹罗反帝大同盟,并在这里恢复了组织关系。1929年12月,由中共南洋临委派任伍为中共暹罗特委秘书,从事恢复被破坏的党的组织的工作。翌年4月, 共产国际东方部代表 胡志明持中共南洋临委介绍信到曼谷和伍联系,指示撤消中共暹罗特委,成立中越侨党统一的暹共临委。伍任临委的宣传委员,和蔡楚吟一起负责中共侨党的组织工作。为了更多地集中精力于革命工作,蔡楚吟将不到3岁的孩子伍毅鸿托人带回国内由娘家负责抚养。
1930年10月,由于国际间谍 李存的告密,伍、蔡一起在曼谷被捕。数月后,伍被暹罗法庭以" 布尔什维克阴谋暴动罪"判处15年徒刑,投入曼谷监狱第二特别监狱。蔡楚吟则被驱逐出境返回国内。
第二特别监狱是一个关押死刑犯的监狱,其中关押的共产党政治犯共30多人,已经建立了秘密的党支部。伍进监不久,党支部进行改选,伍被选为党支部书记,在狱中组织绝食斗争,迫使监狱当局适当改善了政治犯的生活条件。1932年,暹罗发生"6.24政变",推翻了暹罗君主专制政府,建立君主立宪政府。1935年,共产党政治犯全部被迁进一座新建的监狱,和暹罗的保皇党政治犯200多人关押在一起。
1939年3月,经过3次"大赦"减刑,伍期满出狱,被驱逐出境回到汕头,先在揭阳石牛埔南侨中学任教,后又转入上海与蔡楚吟会合,并担任南屏女子中学教师,兼任 曼谷《中原报》驻上海特约记者。此时经过上海地下党组织的审查恢复了伍的组织关系。
1940年7月,接党中央组织部通知,伍、蔡全家由上海经香港北上前往延安。一路经香港、 桂林、 贵阳,于9月中旬到达 重庆八路军办事处,住在招待所等待北上。
一天,周恩来同志约伍、蔡到办事处见面,要求两人都留在南方局华侨组,在组长 叶剑英领导下工作。伍、蔡经周恩来同志同意后,将孩子伍毅鸿送往 延安。伍、蔡即在南方局开始了侨务方面的工作。
1941年4月,时在香港的 廖承志给南方局来电,指名要伍、蔡去香港局侨委工作。经周恩来同志批准后,他们返回香港,同廖承志和连贯接上关系,担任香港局侨委委员,伍兼任暹越组组长,由蔡楚吟协助工作。
1941年12月8日, 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于25日占领香港。党组织决定伍、蔡继续留在香港坚守阵地,担任侨委的联络工作。他们更在永乐西街和人合股开了一家"生记"日杂商店作为香港侨委的联络点。同时负责照料病危住院来不及撤离的暹罗侨党负责干部, 皖南事变后,还掩护过由 上饶集中营逃难来港的 新四军同志,直到安全归队。
抗日战争胜利后,伍在香港继续从事侨务工作。1947年底由华南分局书记方方派任中共驻泰总支部局书记,和蔡楚吟一起重返曼谷。1948年6月, 泰国和銮披汶政权在 美国政府的支持下,发动了"6.25"排华事件,逮捕者家属、爱国侨报、侨团和泰国友好人士,对被捕侨胞进行声援、慰问,向警方要求放人,形成了反排华逆流的华侨群众运动;同时将事件真相迅速报告华南分局和党中央,及时得到了有关领导的指示和帮助,使运动健康发展。当年11月,新华社授权向銮披汶政府发出严正警告,泰国警方被迫将被捕华侨押送出境了事。
1949年1月初,伍被调到香港,出任华南分局侨委书记;7月调中央统战部东南亚室,任泰越组组长;1950年1月,调任广东省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仍兼任华南分局侨委书记。 1954年4月,调任中央华侨事务委员会生产救济司副司长,10月被借调出任我国驻 越南使馆参赞兼领事部主任。再我驻越大使 罗贵波的领导下,做华侨工商者的工作,动员他们留在北方参加越南建设,同时又经请示外交部批准,拨出大量物资救济当地贫苦侨胞,为越南北方解放后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1956年冬,罗贵波大使派伍以大使馆代表身份同越共中央华运班代表一起,前往海宁省做 华侨的工作,既支持他们的合理要求,又强调要和当地人民团结合作,友好相处,使问题获得比较满意的解决。
1959年3月,伍、蔡奉召回国。伍出任中侨委国外司副司长。10月,印尼政府发布法令,取缔县以下华侨小商小贩的营业,使数十万当地华侨无法谋生。我国外交部决定:一面与印尼政府成立中印(尼)华侨双重国籍问题联合委员会,进行直接谈判;一面派船前往 雅加达等港口接载因被取缔而失业的侨胞回国安置。翌年2月,中侨委廖承志主任派伍乘第一艘接侨船前往雅加达,向我国驻印尼大使 黄镇报到,并作为以黄镇大使为首席代表的我方谈判代表团成员之一参与谈判。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在1961年夏两国处长于北京直接会谈之后,终于达成了自愿选籍的协议。直至当年年底选籍工作结束才返回中侨委。
1963年2月,经中侨委党组提名并报中央批准,伍奉调前往地处 福建的 华侨大学工作。中侨委主任廖承志兼任校长,中共福建省委书记 林一心兼任校党委第一书记,伍任大学党委第二书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抓紧各科专业知识的教学,注重培养专业人才,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社服务。
1966年6月后,伍在"文革"中受到迫害。直到1969年12月,由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宣布"解放"。1971年7月调任省革委会外事组副组长兼侨务组组长,1976年12月 离休。
曾任第二、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离休后享受副省级政治和生活待遇。
伍治之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0年4月22日凌晨5时40分在福州逝世,享年95岁。
附注:中联办(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原秘书长蔡小洪是伍治之嫡孙,蔡诚(司法部原部长、党组书记)之子,因涉嫌长期为外国情报机构提供中国的国家机密,遭到中国有关部门的查处,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是为家门之辱。
追悼仪式
中国共产党优秀 党员、忠诚的 共产主义战士,原华侨大学党委第二书记、离休干部(享受副省长级待遇)伍治之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0年4月22日凌晨5时40分在福州逝世,享年95岁。
伍治之同志遗体告别仪式2000年4月25日在榕举行,省领导陈明义、赵学敏、黄文麟、王建双、汪毅夫,有关部门领导李育兴、陈祖辉、林爱国、李欲、陈保明、黄顺若、郑良妙、罗仁、林多香、过英群、吴若三、罗开洪、邹泓等及老同志、省侨办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伍治之同志生前好友、亲属100多人参加了遗体告别仪式。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司法部、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广东省侨办、 侨联、 国立华侨大学、广东省汕头市、普宁市、揭阳市、澄海市委、市政府、全国政协常委庄世平、中国侨联主席林兆枢、国务院侨办副主任刘泽彭及上海市政协主席王力平、原广东省省长梁灵光、原国侨办副主任林水龙、国务院港澳办顾问柯华等同志发来唁电、送花圈或挂来电话、电报表示哀悼,并向伍治之同志的家属表示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