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雯的个人简介
王明雯,女,彝族,1968年5月生,籍贯四川雷波,九三学社社员四川师范大学法学学士,西南大学教育学硕士,二级教授,硕导。
现任西昌学院学报编辑部主任、九三学社凉山州委副主委。
人物履历
2017年01月,西昌学院学报编辑部主任、九三学社凉山州委副主委。
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民族委员会委员,十届州人大代表、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第九届凉山州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20年11月27日,四川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王明雯拟任副厅级领导职务。
社会兼职
西昌学院学术带头人,西昌学院法学教授(二级教授),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西南政法大学兼职硕导,武汉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四川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彝族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西南民族法文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学术委员会委员。
人物荣誉
曾获西昌学院“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 九三学社中央“九三楷模”、“全国优秀社员”、“四川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四川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四川省参政议政先进个人”、“凉山州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
教学科研
一、教学情况
王明雯教授1991年大学毕业分配至今,扎根在民族地区高校从事思政及法学教学科研23年,把法学理论研究、法治实践与法学教育密切地结合起来,在法学专业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经验,为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承担《民法学》、《法理学》、《知识产权法》等十多门课的教学任务,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因材施教,教学效果好。历年来,同行评教和学生评教成绩均为优秀。主持的《知识产权法》课程2006年被评为西昌学院精品课程,2010年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2005年主讲的院级精品课程《民事诉讼法学》被评为2008年省级精品课程。
二、科研情况
王明雯教授科研能力强,注意培养科研素质、提高科研能力。围绕法学界研究热点深入钻研,积极申报科研课题。先后主持、主研国家、省、州、院级教学及科研课题20项,结合科研课题,多次深入凉山边远彝族聚居区调查研究,撰写并出版了专著《凉山彝族习惯法研究》,参编教材两部,并先后在《西南民族大学学报》、《法制与社会》等刊物上公开发表30多篇高质量的科研论文,得到了同行专家的肯定和认可。曾获四川省政府哲学社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四川省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州政府及院级教学科研成果奖等20多项教学、科研奖励。
三、代表履职情况
王明雯代表注重发挥专业特长、智力优势,利用人大这一平台,将研究成果加以直接转化、运用,促进立法。积极为凉山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谏言献策,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王明雯代表在在凉山州人代会上八年提交的议案和建议共三十六个;在全国人代会上七年提交了立法议案十七件、建议三十七份。五次被指名在四川代表团的全团会议上发言。在任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期间,三次被邀请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参与多部法律的审议,其议案建议和发言受到法律界学者及全国媒体广泛的关注。所提十七件议案包括:关于制定药害责任追究与救济法及社区矫正法的议案;关于修改刑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代表法、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献血法、婚姻法的议案。?议案得到了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博导梁慧星教授在内的诸多全国人大代表签名支持,四次应邀参加中央电视台12频道《大家看法》节目的录制,同时,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香港《明报》、《南方周末》、《中国改革报》、《检察日报》、《四川日报》、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浪、搜狐、腾讯、网易、中国网、新华网、正义网等全国几十家主流新闻媒体报道。高质量的议案,充分显示了她深厚的学术功底和很强的参政能力。所提修改法律的部分建议被已通过的《侵权责任法》和《选举法》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