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永藻

时间:2024-03-06 14:04:47编辑:影视君

萧永藻的个人简介

萧永藻,清朝大臣。历任授内阁中书、监湖口税务、广东巡抚、兵部侍郎、兵部尚书、议政大臣、太子太傅。雍正五年,永藻自恃其有操守,骄矜偏执,长其傲慢狂肆之罪,如议夺官,仍命护陵自效。

人物信息

姓名:萧永藻

性别:男

出生年月:1644年

国籍:中国

朝代:清朝

籍贯:不详

民族:汉族

身份:政治人物

人物生平

萧永藻(1644-1729)汉军镶白旗人,清朝大臣。父养元,管佐领。永藻自荫生补刑部笔帖式。康熙十六年,授内阁中书,迁礼部员外郎,袭佐领。迁郎中,监湖口税务。授御史,再迁顺天府尹。三十五年,擢广东巡抚。疏言:“钱多价贱,每千市价三钱二三分,兵领一两之饷,不及数钱之用。民亦因钱贱,货物难行。请暂停鼓铸。”又疏言:“开山发矿,多人群聚,良莠淆杂,臣通饬严禁。近有长宁匪徒集众私采,知县尤鹏翔请饬部议处。”鹏翔坐夺官。

三十九年,给事中汤右曾劾永藻与总督石琳於黎人争斗事,迟至一载始行具题;纵属吏K民,民困而为盗,海则电白、阳江,山则英德、翁源,横行劫掠。上命与广西巡抚彭鹏互调,入觐,上谕当命效鹏所行,并诫荐举当择清廉。四十五年,迁兵部侍郎。湖广总督石文晟劾容美土司田舜年不法,命左都御史梅m、内阁学士二格往谳,与文晟异议;复命永藻与大学士席哈纳、侍郎张廷枢覆谳,还奏舜年已死,无诸c越状。

四十六年,擢左都御史,迁兵部尚书。四十八年,湖南巡抚赵申乔与提督俞益谟交恶互劾,命永藻偕副都御史王度昭往按,得益谟违例缺兵额状,申乔事事苛求,非大臣体,并拟夺官,上罢益谟,留申乔。四十九年,调吏部,旋授文华殿大学士。五十六年,列议政大臣。

六十一年,世宗即位,加太子太傅,命驻马兰峪守护景陵。雍正五年,宗人府奏护陵宗室广善越分请安,永藻不先阻,当夺官,上责永藻自恃其有操守,骄矜偏执,惟知阿谀允j,长其傲慢狂肆之罪,如议夺官,仍命护陵自效。七年,卒,年八十六。

疏劾布政的记载

冬十月壬午,次德州。皇太子胤i有疾,上回銮。癸卯,上还宫。丙午,以郭世隆为广东广西总督,金世荣为浙江福建总督。
十一十一月丙辰,诏免陕西、安徽明年额赋。甲子,大学士伊桑阿乞休,命致仕。壬申,广西巡抚萧永藻疏劾布政使教化新亏空仓谷,应令赔补。上曰:“米谷必有收贮之地,乃可经久。若无仓廒,积于空野,难免朽烂,况南方卑湿之地乎?其别定例以闻。”命修禹陵。
十二十二月壬辰,廷臣以明年五旬万寿,请上尊号。上不许。户部议驳奉天报灾。上曰:“晴雨原无一定,始者雨水调和,其后被灾,亦常事耳。可准其奏。”乙未,改赵申乔为偏沅巡抚,以赵弘灿为广东提督,王世臣为浙江提督,孙徵灏为汉军都统。壬寅,厄鲁特丹津阿拉布坦来朝,厚赉之,封为郡王,赐地游牧。

历史记载

《清史稿·卷267·列传五十四》:萧永藻,汉军镶白旗人。父养元,管佐领。永藻自荫生补刑部 笔帖式。康熙十六年,授内阁中书,迁礼部员外郎,袭佐领。迁郎中,监湖口税务。授御史,再迁顺天府尹。三十五年,擢广东巡抚。疏言:“钱多价贱,每千市价 三钱二三分,兵领一两之饷,不及数钱之用。民亦因钱贱,货物难行。请暂停鼓铸。”又疏言:“开山发矿,多人群聚,良莠淆杂,臣通饬严禁。近有长宁匪徒集众 私采,知县尤鹏翔请饬部议处。”鹏翔坐夺官。

三十九年,给事中汤右曾劾永藻与总督石琳于黎人争斗事,迟至一载始行具题;纵属吏K民, 民困而为盗,海则电白、阳江,山则英德、翁源,横行劫掠。上命与广西巡抚彭鹏互调,入觐,上谕当命效鹏所行,并诫荐举当择清廉。四十五年,迁兵部侍郎。湖 广总督石文晟劾容美土司田舜年不法,命左都御史梅m、内阁学士二格往谳,与文晟异议;复命永藻与大学士席哈纳、侍郎张廷枢覆谳,还奏舜年已死,无诸僭越 状。

四十六年,擢左都御史,迁兵部尚书。四十八年,湖南巡抚赵申乔与提督俞益谟交恶互劾,命永藻偕副都御史王度昭往按,得益谟违例缺兵额状,申乔事事苛求,非大臣体,并拟夺官,上罢益谟,留申乔。四十九年,调吏部,旋授文华殿大学士。五十六年,列议政大臣。

六十一年,世宗即位,加太子太傅,命驻马兰峪守护景陵。雍正五年,宗人府奏护陵宗室广善越分请安,永藻不先阻,当夺官,上责永藻自恃其有操守,骄矜偏执,惟知阿谀允,长其傲慢狂肆之罪,如议夺官,仍命护陵自效。七年,卒,年八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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