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山东师大教授)

时间:2024-03-11 11:25:10编辑:影视君

王宏(山东师大教授)的个人简介

王宏,女,教授,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山东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山东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南京大学经济法学博士。

学术成果

发表论文30余篇,在《法学论坛》2000年第6期发表“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初探”、《法律适用》2003年第5期发表“自然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对合同成立的影响”、《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6年(秋季号)发表“物权请求权若干问题之探析”、《广西社会科学》第2005第10期发表“论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解除”、《学习与探索》2005年第3期发表“人道精神与受刑人婚姻权利保护”、《理论前沿》2006年第20期发表“论政府在实现消费者知情权中的信息义务”、《山东师大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发表“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消费者知情权与消费者保护”、“企业基本问题的法学与经济学分析”、“中国经济法学说评价及其应然趋向”“法官内部考核机制研究”、“公正如何转化为公信”等论文。 出版专著2部:独著《中国城市房屋拆迁程序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合著《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经济法》,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出版。主持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消费者知情权研究”(2006-2008年)(06CFZ002)、《中国绿色建筑法律制度研究》(2010-2013) (10CFXJ07)、山东省软科学项目:《山东省环境信息公开实施对策研究》(2008-2009)(2008RKA192)以及其他厅级项目。主编、副主编教材7部。

社会兼职

2020年7月10日,被聘为第三届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荣誉

获得校级优秀党员、三八红旗手、大学生良师益友、优秀教师、优秀奖学奖等荣誉。任山东省民商法学会理事、济南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长清区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山东舜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济南仲裁委仲裁员,2010年被评为十佳仲裁员。

2020年1月2日,被公示为“全国优秀法律顾问”(公示期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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