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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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宪的个人简介

王宪(?-1537年),字维纲,山东承宣布政使司兖州府东平州(今山东省东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官至兵部尚书。

基本内容

王宪(?-1537年),字 维纲,山东承宣布政使司 兖州府 东平州(今山东省 东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官至兵部尚书。

人物生平

弘治三年(1490年),登进士。历任阜平县、滑县 知县。正德初年,升任大理寺丞,之后再升右佥都御史,清理甘肃屯田。此后晋升右副都御史,辽东巡抚、郧阳巡抚、大同巡抚。后因应州抵御战功,而荫锦衣,世百户。此后升任户部右侍郎,改为陕西巡抚,后入为兵部右侍郎。平定近畿盗乱。明武宗南巡时,命其督理军储。此后代替王琼为兵部尚书。明世宗即位后,被给事中史道弹劾罢免。嘉靖四年,朝廷举荐邓璋及王宪为三边总制,为言官所反对,世宗仍然坚持使用王宪。王宪为部将王宰、史经接连击败寇乱。此后他又率领总兵官郑卿、杭雄、赵瑛、都指挥卜云等分据要害击退吉囊数万骑兵。随后加升为太子太保。此后因张璁、桂萼排挤,而改任南京兵部尚书。此后入为左都御史。当时朔州告急,朝廷举荐其担任宣大总督,王宪拒绝,而被给事中夏言、赵廷瑞弹劾罢免归乡。

不久,世宗仍然追念其功,召为兵部尚书,并抵御蒙古入侵。其负责京营操练,并裁减军功冒领者。大同发生兵变,王宪最初主张“首乱当诛,余宜散遣”,而大学士张孚敬与总督刘源清力主用兵,王宪于是不敢坚持此前议论。但刘源清久攻不下,而北寇又内侵,于是请求令派大将抵御北方寇乱,而自己专以进攻大同。王宪批准其奏,因而招致大量言论反对。此时世宗醒悟大同是重镇,不宜破坏,于是罢兵,叛乱遂平。刘源清得罪离去。几年后,王宪也请求归乡。死后赠少保,谥康毅。有一子王汝孝,担任副都御史。

参考资料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9):“王宪,字维纲,东平人。弘治三年进士。历知阜平、滑二县。召拜御史。正德初,擢大理寺丞。迁右佥都御史。清理甘肃屯田。进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历郧阳、大同。以应州御寇功,荫锦衣,世百户。迁户部右侍郎,改抚陕西,入为兵部右侍郎。近畿盗起,偕太监张忠、都督朱泰捕之,复以功荫锦衣。武宗南征,命率户、兵、工三部郎各一人督理军储。驾旋,以中旨代王琼为兵部尚书。世宗即位,为给事中史道劾罢。”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9):“嘉靖四年,廷推邓璋及宪为三边总制,言官持不可,帝竟用宪。部将王宰、史经连败寇,玺书褒谕。吉囊数万骑渡河从石臼墩深入,宪督总兵官郑卿、杭雄、赵瑛等分据要害击之,都指挥卜云断其归路。寇至青羊岭,大败去。五日四捷,斩首三百余级,获马驼器仗无算。帝大喜,加宪太子太保,复予一子荫。至是,凡三荫锦衣世百户矣。中官织花绒于,宪请罢之。又因九庙成,请释还议礼得罪者,颇为士大夫所称。张璁、桂萼欲用王琼为总制,乃改宪南京兵部尚书。已,入为左都御史。朔州告急,廷推宪总督宣、大。宪不肯行,曰:“我甫入中台,何见驱亟也。”给事中夏言、赵廷瑞劾宪托疾避难,复罢归。”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9):“未几,帝追念宪,召为兵部尚书。小王子入寇,条上平戎及诸边防御事宜。又请立京营分伍操练法,诸将不得藉内府供事,规避营操。帝皆嘉纳。旧制,军功论叙,有生擒、斩首、当先、殿后、奇功、头功诸等,其后滥冒日多。宪定军功袭替格,自永乐至正德,酌其轻重大小之差,胪析以上。诏著之《会典》为成式。寻兼督团营。西番诸国来贡,称王号者百余人。宪与礼臣夏言等请如成化、弘治间例,答敕止国王一人,仍限贡期、人数。议乃定。大同兵变,宪初言首乱当诛,余宜散遣。而大学士张孚敬与总督刘源清力主用兵,宪乃不敢坚前议。源清攻城不能下,北寇又内侵,请别遣大臣御北寇,己得专攻城。宪亦议从其奏,论者多尤宪。会帝悟大同重镇,不宜破坏,乃寝其事,乱亦旋定。源清竟得罪去。居数年,宪引年归,卒。赠少保,谥康毅。子汝孝,副都御史。见《丁汝夔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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