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力普的个人简介
田力普(1953年10月―),男,汉族,出生于天津,河北安国人。1969年8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毕业,理学硕士,研究员,一级审查员,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曾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个人履历
田力普,男,汉族,1953年10月生于天津,河北安国人。
1969年8月――1972年5月,天津代代红塑料厂工人。
1972年5月――1975年9月,天津轻工业学院(现天津科技大学)机械系轻化工机械专业学习。
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9月――1978年9月,天津轻工业学院教师。
1978年9月――1981年11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技情报专业研究生(其间:1978年9月―1979年9月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德语培训班学习;1980年1月―1980年4月在欧洲专利局学习专利审查)。
1981年11月――1985年6月,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干部(其间:1981年11―1983年1在联邦德国专利局学习;1984年9月―1985年2在联邦德国专利法院学习)。
1985年6月――1992年6月,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副处级专职复审委员(其间:1988年5月―1989年7月为联邦德国马普专利法研究所访问学者;1991年9月―1992年1月在中央党校中国专利局分校学习)。
1992年6月――1993年7月,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正处级专职复审委员。
1993年7月――1997年1月,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副主任。
1997年1月――1998年3月,中国专利局电学审查部副部长。
1998年3月――1998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电学审查部副部长。
1998年月――2000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自动化部副部长。
2000年3月――2001年3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自动化部部长。
2001年3月――2005年6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2005年6月 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4年1月10日,任国务院免去田力普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人物著作
著有《关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关于专利保护与专利审批、专利侵权中的若干基本问题》等著作、论文和报告12篇,译有《中国专利法和实施细则(德文本)》、《德国专利诉讼报告一至七》等6篇。
人物事件
田力普著有《关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关于专利保护与专利审批、专利侵权中的若干基本问题》等著作、论文和报告12篇。
译有《中国专利法和实施细则(德文本)》、《德国专利诉讼报告一至七》等6篇。
2010年8月,入选英国《知识产权管理》杂志刊出其评选的《2010年全球知识产权界50位最具影响人物名录》,也是田力普第5次入选该名录。
由田力普主持的美日欧中韩五局第3次局长会议于2010年初在中国广西桂林召开,其在推动五局合作项目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0年初,根据第3次修订后的中国专利法作出适应性修订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相继颁布,但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普遍担忧的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期过长问题并未出现。
2009年11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从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利明手中接过兼职教授聘书,成为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兼职教授。田力普表示,这是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多年来工作的认可,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荣誉。
个人言论
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应冷静看待“山寨”
关于“山寨”现象,我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已经讲过了。这里我再补充一点,无论什么现象,有一点是最根本的,就是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知识产权的法律是健全的,我们一定要形成尊重知识产权,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形成这样一种良好的文化氛围。比如“山寨”手机,它就是通过技术进步,能够让一个芯片集成所有的手机功能,让手机制造技术门槛降得很低,但是这个产品要上市的话,要遵守国家法规。第一,产品安全,有一些认证要满足,技术标准要满足。第二,知识产权的法律要遵守,不能侵犯他人的权利。我看到一份研究报告,专门对“山寨”手机进行了技术分析,发现有一部分“山寨”手机外观涉嫌侵犯了他人的权利,这是不对的。另一方面,如果不侵犯他人的权利,通过自己的创造、研发,用比较低的成本,用消费者可以接受的价格向市场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受到消费者的欢迎,这是应该受到鼓励的。我觉得还是应该冷静的看待这种“山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