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玲玲(江西师大教授)的个人简介
王玲玲,女,1956年12月出生,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江西省首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全国第二届“精彩一课”优秀教学示范片奖获得者。中国人民大学访问学者。江西师大伦理学硕士点负责人,伦理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外国哲学等方向的硕士生导师。曾于1988年至2003年任江西省伦理学会秘书长。
研究方向:发展伦理、经济伦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人物经历
女,1956年12月出生,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曾于1988年至2003年任江西省伦理学会秘书长。
研究方向
发展伦理、经济伦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主要贡献
主讲《时间和空间是物质存在的基本形式》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两课”“精彩一课”教学示范片。该片已由国家高教出版社和国家音像出版社制作成光盘在全国公开发行。
近期代表性论文:
《发展价值维度的伦理审视》(第二作者),《求实》2010(9)。
《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促进教育公正》,《求实》2008(11)。
《从传统伦理特征看发展伦理的必然性和可能性》,《改革与战略》2008(10)。
《论和谐德育建设》,《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5)。
《从GDP到GNH――伦理学视野下人类发展考量的跃升》(第二作者),《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伦理学》人大复印资料,2009(3)。
《教育公正: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3)。
《和谐社会的德育建设》,《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08年(2)
《和谐文化的哲学解读》,《江西社会科学》2007(4)。
《科学发展观视野中循环经济发展的伦理问题探析》,《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2)。
《发展的伦理思考》,《宁夏党校学报》,2007年(5)。
《关于发展的伦理反思》 《广东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4)
《超越死亡的道家生死哲学观》,《伦理学研究》2006(4),2007年《哲学年鉴》。
《追寻公正: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第二作者),《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5(3)
《试论东北亚儒家文化圈中企业伦理的特点》,《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
《试探科学发展观的哲学基础》,《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2)。
《探析公共政府伦理治理要求》,《苏州科技学院学报》)2005年(2)。
《新课程与教师角色的再定位》,《思想政治课教学》2004年(2)。
《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儒家人文精神的当代价值》,《江西社会科学》2004年(12)。
《必须在“马原”课中加强主流意识形态教育》,《全球化与马克思主义》西北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一作者。
《精心培育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科建设和课程改革论文集》经济日报出版社2010年版。第一作者
《发展伦理关于发展三个维度的探究》,《伦理视野下的社会发展――第17次中韩伦理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安徽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一作者。
代表性专著:
《发展伦理探究》(人民出版社,2010年。该书系王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发展伦理研究”的终结成果,该成果被国家社科基金规划办鉴定为“优秀”等级)
《今日道德策论――中国经济转型期的道德反思》(长征出版社,2003年。本书系江西省“九五”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并于2003年荣获江西省哲学学会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
参编:
《伦理学百科全书》、《西方伦理学家辞典》、《中国妇女理论研究十年》、《解读生死》、《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解读》、《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题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科建设和课程改革论文集》、《第17届中韩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全球化与马克思主义》等学术著作。
课题:
1、主持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发展伦理视阈中绿色经济责任问题研究》。
2、主持完成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发展伦理研究》。06BZX056。(已通过国家社科基金规划办验收,并被鉴定为“优秀”等级)
3、主持完成江西省社会科学“九五”规划2000年课题《道德策论――中国经济转型期的道德反思》批号:00KS26。
4、主持完成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五”规划2004年项目《论科学发展观的落实》04-05年;批号:05KS16。
5、主持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4年课题《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与高校教学改革的深化》批号:04YB066 。
6、主持完成校际社科规划2005年课题《和谐社会的价值向度》批号:江西师大宣字[2005]026号。
7、主持校际“五个一工程” 2004年课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用先进文化引领高校非主流文化阵地》。
8、主持完成校际教学改革2004年课题《高校课程教学模式研究――高校“两课”哲学教学改革研究》批号:江西师大教务字[2004]0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