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卫

时间:2024-01-24 06:42:09编辑:影视君

王秀卫的个人简介

王秀卫,女,河北沧州人,1977年10月出生,海南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理事,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环境资源法、民商法、经济法。主要讲授课程为《环境法学》、《国际环境法学》、《民法总论》。已公开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参编多部教材,参加多个国家级课题、省级课题。

基本介绍

王秀卫,女,河北沧州人,1977年10月出生,海南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理事,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环境资源法、民商法、经济法。主要讲授课程为《环境法学》、《国际环境法学》、《民法总论》。已公开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参编多部教材,参加多个国家级课题、省级课题。

主要成果

发表论文

《生态补偿若干法律问题》,《公民与法》2010年第6期。

《论海南省旅游环境法制之完善》,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

《论国家在海洋环境污染赔偿诉讼中的主体地位》,《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

《海洋管辖权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海南大学学报》2009年第 4期。

《论人工影响天气致损法律责任》,载于《法学论坛》2007年第5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8年第1期全文转载。

《人工影响天气权解析-------人能左右天气吗?》,载于《河北法学》2008年第5期。

《环境执法应从“风暴式”转为“制度化”》,《绿叶》2007年第1期。

《人工影响天气的法学思考》,《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

《论环境法中公众参与制度的作用与完善》,《行政与法》2004年第3期。

《户籍立法应该缓行》,《法学杂志》2002年第2期。

《“及时雨”的法律保护》,《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

《束缚我国农业发展的几个制度因素》,《农业经济》2001年第7期。

《个人独资企业法》调整范围浅议》,《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2期。

《经济法的法主体范畴研究》,《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5 期,《人大复印资料 经济法学》2001年第10期转载。

《浅析农村集体土地权利结构》,《农业经济》2000年第9期。

《经济法发展理念论》,《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 经济法学》2000年第10期全文转载。

《关注水权贸易》,《重庆环境科学》2004年第1期。

《法律文明演进与经济法的现代化》,《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9年秋季号。

《市场逻辑与国家观念》,《浙江大学法律评论》2000年卷。

参编著作

1、参编《中国物权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出版。

2、参编《新编环境资源法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

3、参编《环境资源法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出版。

4、参著《写给法律人的宏观经济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出版。

5、参编《经济法教程》,法律出版社2006年出版。

参加或承担课题

1、主持海南大学校级课题“海域使用权法律问题研究”。

2、主持海南大学校级课题“人工影响天气法律问题研究”。

3、主持海南省社科联课题《海南省海洋管辖权法律问题研究》。

4、参加国务院西部开发办立项的“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机制和相关立法问题研究”课题。

5、参加“湖北省环境法治建设调研报告”,湖北省法学会课题。

6、参加“南海法律问题研究”,省级重点课题。

参加“产业振兴法律问题研究”, 省级重点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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