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世珍的个人简介
温世珍(1877年-1951年)字佩珊。直隶省天津府天津县人,中华民国政治家、外交官,北京政府时代外交官,后在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汪精卫政权任要职。生于仕宦兼地主家庭,天津市北辰区有地名曰“温家房子”,就是当年温氏家族的地,该家族为天津历史上的著名家族。个人经历
1899年,温世珍在北洋水师学堂毕业后,曾留英深造。回国后,被派往北洋舰队见习,因操作升旗失误,从旗杆上掉下来摔成拐子。后经其兄温世源介绍,充任北洋大臣李鸿章的幕僚兼英文翻译,继任两江总督衙门洋务文案、江苏铁道总管等职。在李鸿章以钦差大臣身份与八国联军议和、签订《辛丑条约》时,温世珍因“表现突出”而深得李鸿章的赏识。
1911年,加入同盟会成为孙中山的随员之一,在南京临时政府任南京卫戍司令部外交部长兼交通部长。孙中山北上后,他投在江西督军李纯门下任江西督军府外交顾问兼交涉员。
李纯倒台后,1921年,他钻进北洋政府任外交部专员,曾奉派出席了华盛顿会议。
1924年,他到上海依附苏、皖、浙、闽、赣五省联军总司令孙传芳,任上海交涉使、上海海关监督。
但因得罪了段祺瑞, 1925年,段以温犯贪污罪而下令通缉法办,幸有人事先告密,他才靠外国人的掩护,从上海码头乘船逃往欧洲,两年后在日本大森定居。
1937年 7月 29日天津沦陷,伪华北临时政府在北平成立后日本人任命温世珍天津市伪市长,在任职期4年,是历史上有名的亲日大汉奸走狗,
1949年 1月 15日,天津解放后,人民法院很快就将温世珍逮捕归案。
1951年 6月 30日,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处长兼市人民法院院长王笑一,审判员刘云峰做出严正判决:“查该逆自u2018九·一八u2019前,即与日寇勾结进行卖国活动,后在日寇的羽翼下,历充汉奸要职,效忠日寇,出卖祖国,罪行极大。依照《惩治反革命条例》第三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罪恶一生
出身仕宦兼地主家庭、曾为北洋大臣李鸿章的幕僚兼英文翻译的温世珍,一生善弄权术,尤其是天津沦陷后,他死心塌地依附日寇,祸害天津百姓。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虽将其逮捕,但押而不判,监狱与高级宾馆无异,解放前夕,竟假借“天津法团”名义将其保释出狱。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解放后,天津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1951年7月10日,一颗正义的子弹,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