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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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增的个人简介

王元增(1879年?月-1963年12月29日),字新之,江苏嘉定人,民国著名监狱学家。

人物生平

考察中国近现代监狱学史, 沈家本、 小河滋次郎和王元增是无法绕开的三个重量级人物。离开这三位监狱史学家,中国监狱学则无从奠基。与沈家本、小河滋次郎相比较,王元增则是真正潜心开耕近代中国监狱学领域的第一人,将其称之为“开山鼻祖”也不为过誉。作为清末民初狱制改革的倡导者和实行者,王元增在比较监狱学、监狱改良实务、监狱学原理、监狱资料汇编以及监狱人才培养等方面,均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遗产,可谓是“从西方监狱学盗取火种并加以躬身实践的第一人”(郭明语)。   在王元增的求学经历中,既有清政府官派日本留学,研习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背景,也有考察欧洲诸国监狱工作的游学生涯。1906年,王元增前往日本留学,就读于东京日本警监学校,受学于小河滋次郎,后经小河氏介绍,在毕业前到日本浦和监狱实习,实习指导老师为早崎春香。1910年法部派员赴欧美各国考察司法制度,王元增自筹路费,随同前往考察各国监狱制度。王元增在其《北京监狱纪实》一书的自序例言中,回顾了他的师承渊源:“监狱学之智识得之于小河滋次郎者最多,其实务山之研求,又得先生之介绍,亲受浦和监狱典狱长早崎春香先生之指导,嗣又得从许总长(即 徐世英)之后,历观英、俄、德、法、义、奥、荷、比各先进国之监狱。”可以看出,王元增的监狱学思想,得到了当时日本以及欧美各国的现代监狱学思想的滋养和影响,这种西学背景也为其推进中国狱制改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时任司法部典狱司司长的王文豹曾经对王元增的治学经历大加赞誉,“吾闻而异之”,称其“治狱为一生慈善事业,不当作一种官吏生涯”,王文豹还曾为王元增的《监狱学》一书作序,称:“吾愿读其书者,更学其为人,庶几毅力、热心,到底不懈,全国监狱可以一律改良。”时任北京政府司法总长的徐世英在为王元增的《北京监狱纪实》中称赞其自费随游欧洲,从此可以看出王元增是治狱的人才,“不佞于役欧墨,王君元增斥赀从游,心焉识之,谓若元增诚治狱才也。”他的后辈监狱学人芮佳瑞曾誉其“尤为吾中国发明监狱之学之约翰?霍华德”,约翰?霍华德系英国监狱学者,被称为“近代监狱学之父”,由此可见王元增在芮佳瑞心目中的学术地位之高。   他积极推行监狱改良,曾任奉天地方检察厅检察官,民国元年八月十三日,首任京师第一监狱典狱长,自此开始了经世致用的新历程。他曾主持参与修订监狱法规,1913年颁布起草了《监狱处务规则》,先后在其管辖的京师一监试行,然后颁行全国。他把所辖的京师一监作为推行西方狱政管理制度的试点单位,注重培养监狱管理人员,并着手监狱法规的整理编纂。

个人著作

他潜心监狱学理论研究,他的著作有《日本监狱实务》(江苏嘉定教育会1908年出版,石印一册)、《狱务类编》(1913年10月北京监狱出版印行)、《北京监狱纪实》(1912年初印,1913年修订,北京监狱印行)、《中国监狱之沿革及现今状况》(1914年北京监狱印行)、《京师第一监狱作业实务汇编》(1916年北京监狱印行)、《监狱规则讲义》(1917年北京监狱印行)、《监狱学》(1924年北京监狱印行)、《京师第一监狱报告书》等,为现代监狱学理论的创立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监狱规则讲义》以直录法规原文或节取大意加以说明的方法,叙述了1908年京师法律学堂设监狱专修科、1912年开办京师模范监狱、1913年民国政府颁布的监狱图式和监狱规则等内容。   《监狱学》1924年四月于北京初版,1927年北京朝阳大学再版,是中国最早取名“监狱学”的著作之一,是王元增在多年治狱实践和理论思考基础上概括整理而成,可以称作是反映中国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民国监狱学的代表之作。该书由时任司法次长的 江庸题鉴书名,司法部典狱司司长王文豹作序。全书共分13章,阐述了监狱历史、国际监狱会议,论述了犯罪、刑罚、执行自由刑的方法、犯罪预防、监狱管理、感化教育等方面的内容,在中国监狱学初创时期占重要地位,以后许多监狱学研究内容都是在此基础上发展丰富起来的。

主要观点

王元增在监狱学上的主要学术观点有:   一是对于国外的监狱制度,即使是先进的监狱制度,也要在立足中国国情的基础上进行取舍,不能罔顾国情全盘采用,要斟酌取舍,循序渐进。   二是认为监狱学是“集合学”,是包含诸多社会人文学的学问,如法律学、刑法学、行政学、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医药学等,此观点说明了现代监狱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进而对监狱学者的研究方法提供了正确的研究工具和方法。   三是关于中国古代监狱沿革的梳理中,他基于简单的史料研究,认为“三代及此前”设狱宗旨有“惩罚矫正”之功能,与近代监狱有所同,“三代以下真义尽失”,其观点带有明显的改良监狱的功利色彩,现在看来,缺乏严谨的历史研究态度,理论上有欠于武断。   四是关于监狱行刑目的,王元增认为,犯罪是刑罚与监狱存在的逻辑前提之一,但监狱并非仅仅作为纯粹的行刑工具而存在,还是一个行慈善、施感化的场所,作为矫治罪犯的“特殊预防功能”和教育世人、预防犯罪的“一般预防功能”,二者都是监狱行刑的基本要素。   五是重视对西方监狱改良主义及其学术观点的推介。在王元增的著作里,他不遗余力地介绍了西方监狱改良主义的人文思想渊源,并列举了大量的世界闻名的监狱的具体制度范例。   六是重视基层监狱实务理论的总结和归纳。王元增以其多年的实务历练,对监狱实务问题的意义部分进行了不懈的探求,其应用研究思维不仅仅是说明了“是什么”和“怎么样”的问题,而且还充分解答了“为什么”的问题,显示了王氏在实务理论研究方面的深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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