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鼎(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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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鼎(大臣)的个人简介

韦鼎(515~593)字超盛,京兆杜陵(今陕西省西安东南)人。梁时,累官至中书侍郎。陈时,官为黄门郎。陈宣帝太建年间,为聘周主使,累官至太府卿。陈亡入隋,授任上仪同三司,除光州刺史。史称韦鼎博通经史,又通阴阳相术,善于逢迎,亦有政绩,现存诗作一首。另有同名后唐诗人。

简介

[公元?年至五九二年后不久)字超盛,京兆杜陵人。生年不详,约卒于隋文帝开皇十二年后不久,年七十九岁。少通脱。博涉经史,明阴阳,善相术,又能诗。仕梁,官至中书侍郎。时陈武帝在南徐州,鼎望气知其当为王,遂移家就之。太建中,官散骑常侍。至德初,忽尽货田宅,客居僧寺。因他预知陈当亡,隋文帝当有天下。及陈亡,驿召之,授上仪同三司。除光州刺史,以仁义教导,务弘清静。后召还,卒于长安。

生平

韦鼎,出生官宦家庭,祖父韦睿,梁朝开府仪同三司。父韦正,曾任黄门侍郎。韦鼎自幼博通经史,通晓阴阳八卦,工于诗,尤善长相术。曾先后在梁、陈、周、隋四朝为官。

梁朝时,传说他是个神奇人物,曾先后做邵陵王主簿。侯景之乱时,司徒王僧辩将他引为户曹属,后历任太尉掾、大司马从事、中书侍郎等职。他曾言陈霸先将取代执政的王僧辩并建立新朝,陈霸先闻言大喜,因而定策建立陈朝,拜他为黄门侍郎,又迁司农卿、司徒右长史、贞威将军等。陈宣帝时,又为散骑常侍、秘书监、宣远将军、太府卿等。曾作为陈朝的使者聘问北周,在长安与执掌北周政权的杨坚结交,认为杨坚当代周而兴,陈朝亦必为杨坚所灭亡。陈后主继位,他看到陈朝灭亡在即,于是变卖了全部家产,客居寺院。友人问他何故,他说:“江东王气尽,我当葬在长安。”

他投奔杨坚后,颇受重用。先授上仪同三司,待遇丰厚。当时兰陵公主守寡,杨坚为她求夫,选择了亲卫柳述和萧等,让韦鼎来定夺。韦鼎说:“当封侯,无贵妻之相,述亦通显,而守位不终。”杨坚便采用韦鼎的建议,选柳述作了驸马。

开皇十二年(592)韦鼎任光州(今河南光山县)刺史,他用仁义之旨教育下属要为政清廉。对州中的豪绅善言劝戒,教他们改邪归正。曾经有一游客与店主家小妾私通。游客走后,其妾便盗走家中珍宝财物深夜逃走,后被人杀于荒野。店主上告游客杀人盗物而逃。县衙判游客当斩。案呈韦鼎,他经过一番深思,认为是僧寺和尚杀人盗物。重新调查,果然如此。从此,人们对他肃然起敬,不仅称他秉公执法,还赞他办事有神。光州境内秩序井然,道不拾遗。韦鼎到晚年,由于多病,被召回京师。病死在长安。

隋书文载

韦鼎,字超盛,京兆杜陵人也。高祖玄,隐于商山,因而归宋。祖睿,梁开府仪同三司。父正,黄门侍郎。鼎少通脱,博涉经史,明阴阳逆刺,尤善相术。仕梁,起家湘东王法曹参军。遭父忧,水浆不入口者五日,哀毁过礼,殆将灭性。服阕,为邵陵王主簿。侯景之乱,鼎兄昂卒于京城,鼎负尸出,寄于中兴寺。求棺无所得,鼎哀愤恸哭,忽见江中有物,流至鼎所,鼎切异之。往见,乃新棺也,因以充殓。元帝闻之,以为精诚所感。侯景平,司徒王僧辩以为户曹属,历太尉掾、大司马从事、中书侍郎。

陈武帝在南徐州,鼎望气知其当王,遂寄孥焉。因谓陈武帝曰:“明年有大臣诛死,后四岁,梁其代终,天之历数当归舜后。昔周灭殷氏,封妫满于宛丘,其裔子孙因为陈氏。仆观明公天纵神武,继绝统者,无乃是乎!”武帝阴有图僧辩意,闻其言,大喜,因而定策。及受禅,拜黄门侍郎,俄迁司农卿、司徒右长史、贞威将军,领安右晋安王长史、行府国事,转廷尉卿。太建中,为聘周主使,加散骑常侍。寻为秘书监、宣远将军,转临海王长史,行吴兴郡事。入为太府卿。至德初,鼎尽质货田宅,寓居僧寺。友人大匠卿毛彪问其故,答曰:“江东王气尽于此矣。吾与尔当葬长安。期运将及,故破产耳。”

初,鼎之聘周也,尝与高祖相遇,鼎谓高祖曰:“观公容貌,故非常人,而神监深远,亦非群贤所逮也。不久必大贵,贵则天下一家,岁一周天,老夫当委质。公相不可言,愿深自爱。”及陈平,上驰召之,授上仪同三司,待遇甚厚。上每与公王宴赏,鼎恒预焉。高祖尝从容谓之曰:“韦世康与公相去远近?”鼎对曰:“臣宗族分派,南北孤绝,自生以来,未尝访问。”帝曰:“公百世卿族,何得尔也。”乃命官给酒肴,遣世康与鼎还杜陵,乐饮十余日。鼎乃考校昭穆,自楚太傅孟以下二十余世,作《韦氏谱》七卷。时兰陵公主寡,上为之求夫,选亲卫柳述及萧等以示于鼎。鼎曰:“当封侯,而无贵妻之相,述亦通显,而守位不终。”上曰:“位由我耳。”遂以主降述。上又问鼎:“诸儿谁得嗣?”答曰:“至尊、皇后所最爱者,即当与之,非臣敢预知也。”上笑曰:“不肯显言乎?”

开皇十二年,除光州刺史,以仁义教导,务弘清静。州中有土豪,外修边幅,而内行不轨,常为劫盗。鼎于都会时谓之曰:“卿是好人,那忽作贼?”因条其徒党谋议逗留,其人惊惧,即自首伏。又有人客游,通主家之妾,及其还去,妾盗珍物,于夜亡,寻于草中为人所杀。主家知客与妾通,因告客杀之。县司鞫问,具得奸状,因断客死。狱成,上于鼎,鼎览之曰:“此客实奸,而杀非也。乃某寺僧d妾盗物,令奴杀之,赃在某处。”即放此客,遣掩僧,并获赃物。自是部内肃然不言,咸称其有神,道无拾遗。寻追入京,以年老多病,累加优赐。顷之,卒,年七十九。

遗闻逸事

韦鼎览状

韦鼎任光州刺史时,有个人外出做客,与主人家的妾私通。等到他回去,妾偷了珍贵的财物,在夜里逃亡,不久被人杀死在草丛之中。主人家知道客人与妾私通,于是控告客人杀害了妾。县吏经过审问,全部掌握了客人与妾奸通的罪状,便断处客人死罪。案子审理终结,上报州府。韦鼎看了案卷,说:「这个客人奸罪是实,但是并没有杀人。乃是某寺的僧人诱骗妾偷盗财物,然后命令寺奴杀死了她,赃物现在某处存放。」当即释放了这个客人,派人去捕捉僧人,同时查获了赃物。从此辖境内秩序整肃,路不拾遗。

现存诗作

【长安听百舌诗】

万里风烟异,一鸟忽相惊。

那能对远客,还作故乡声。

同名人物

人物简介

韦鼎,生卒年、字号均不详,五代十国?后唐前后诗人。衡州衡山(今湖南省衡山县)人。有文名,五代十国时与湖南马氏幕僚廖匡图、刘昭禹、李宏皋等人同时,俱以文藻知名,又与廖凝友善,其他事迹不可考。著有《诗》一卷,今仅存一首见录于《全唐诗?卷七四○》中得以传世。

现存诗作

【赠廖凝】

君与白云邻,生涯久忍贫。

姓名高雅道,寰海许何人。

岳气秋来早,亭寒果落新。

几回吟石畔,孤鹤自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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