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栋(山农大教授)的个人简介
汪栋,男,1968年生,安徽肥东人法学博士,山东农业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为法学系主任,文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山东农业大学“1512”第三层次人才。 兼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山东省宪法学会理事、泰安市法学会副会长、市政府社科专家。获 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山东省宪法学会宪法学者优秀成果三等奖; 山东农业大学第五届“学生心目中的十大优秀教师”。
人物经历
现为法学系主任,文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山东农业大学“1512”第三层次人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省宪法学会理事、泰安市政协理论研究会会员、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咨询员、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研究方向
主研立宪理论、宪法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主讲课程
讲授《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宪法》等法学本科与研究生专业课程。
主要贡献
出版专著和教材七部。主要著述《霍布斯公民科学的宪法原理》,参著《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中国近代宪政史上的关键词》。在《政法论坛》、《法学论坛》、《理论导刊》、《北方论丛》等期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代表性论文有《重返利维坦:现代法治的形式与实质》、《霍布斯与英国普通法的近代转型》、《论美国联邦宪法的程序规则》、《严复的立宪国概念考绎》、《行政案件司法审查适时性问题研究》。
承担或参与国家、省部、厅级科研课题十一项。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宪法程序的英国普通法渊源研究》。
《宪法程序考论》,法律出版社2016年;
《霍布斯公民科学的宪法原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
《英美陪审制度及其程序价值考论》,《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版》(CSSCI)2016.4;
《英国对抗式刑事司法的制度与价值渊源》,《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SSCI)2016.1;
《正当法律程序价值内涵的历史嬗变》,《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CSSCI)2016.1;
《法官的道德自觉与法律的确定性》,《政法论坛》(CSSCI)2013.5;
《重返利维坦:现代法治的形式与实质》,《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CSSCI)2013.3;
《霍布斯与英国普通法的近代转型》,《政法论坛》(CSSCI)2011.2;
《论美国联邦宪法的程序规则》,《法学论坛》(CSSCI)2009.3;
研究项目:
主持山东省社科规划办项目《法治中国建设视野中的宪法实施与监督程序研究》(15CFXJ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