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和保的个人简介
肖和保,男,汉族,1973年生于湖南洞口,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现为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先后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
工作经历先后工作于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保监会湖南监管局、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大学。
学术兼职担任中国证券法研究会理事、中国保险法研究会理事和中国银行法研究会理事,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社会兼职还是长沙市仲裁委员会委员,并兼任湖南天恒健律师所律师。
外语水平
英语专业八级、德语四级、略通日语
研究领域
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投资法
学术成果
1. 《澳门商法典概要及其借鉴意义》发表于《财经理论与实践》
2. 《论新合同法对金融债权的保护》发表于《金融经济》。
3. 《新型保险产品中的风险及其防范》发表于《上海保险》。
4. 《保险合同信息不对称的缓解》发表于《金融时报》。
5. 《新型保险产品―热销中的冷思考》发表于《中国保险》。
6. 《各国和地区保险法律制度比较研究》中《保险合同比较研究》部分,知识产权出版社。
7. 《诚实信用―保险业的生命线》获保监会论文竞赛二等奖。
8. 《论我国保险监管体制的重建》发表于《中华英才》。
9. 《保险合同告知制度――变革中的利益平衡》发表于《民商法论丛》第33卷。
10.《2002商法学研究状况》发表于《中国法治报告蓝皮书第一卷》。